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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保险分技术委员会章程》和《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保险分技术委员会费用收缴及管理办法》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7 07:15:38  浏览:8056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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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保险分技术委员会章程》和《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保险分技术委员会费用收缴及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保险分技术委员会章程》和《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保险分技术委员会费用收缴及管理办法》的通知
保监发〔2005〕85号

各保险公司、保险行业协会:

《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保险分技术委员会章程》和《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保险分技术委员会费用收缴及管理办法》已于2005年9月26日在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二届保险分技术委员会成立大会上一致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五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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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试行职工教育登记制度的通知

国家海洋局


关于试行职工教育登记制度的通知
1992年1月24日,国家海洋局

局属各单位:
为使我局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走上经常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加强职工队伍的综合管理,根据中组部关于“八五”期间对全国干部培训工作的要求和人事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局教育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决定在我局试行职工教育培训登记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局职工教育培训登记采用填写《教育培训登记册》与颁发证书两种形式,并以此作为系统记录干部、工人接受成人教育的有效凭证。各单位可从使用《登记册》着手,逐步向实行证书制度过渡。《登记册》记录除学历教育以外的各项成人教育培训活动,包括岗位培训与继续教育等。《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颁发对象及登记内容由岗位培训方案及其教学计划确定。《继续教育专业证书》的使用管理办法待定。《登记册》与《证书》由局统一印制。
二、《登记册》记载的起始时间是一九九一年,过期未登的,可以补记。《登记册》使用对象是全局职工。(干部:男55岁、女53岁以上,工人:男50岁、女45岁以上者可不使用《登记册》。)
三、《登记册》登记的内容主要是各类教育培训活动的内容、方式、时间、学时、办班单位、考核及其成绩等。《登记册》的内容是若干种类的登记活卡,如个人情况登记卡、参加培训班登记卡、参加研讨班登记卡、自学登记卡、进修登记卡、参加学术活动登记卡、培养人才登记卡等(详见附件一)。参加不同类型的教育培训活动选择相应的登记卡填写。
四、请各单位认真研究局教育培训登记制度,并将本单位的实施办法报局人事劳动教育司备案。《登记册》的使用说明详见附件二。
一、个人情况登记卡
工作单位、部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行政职务:
专业技术职务或任职资格:
文化程度、毕业时间、学校和专业:
现从事专业:
掌握语种及熟练程度:
二、参加培训班登记卡
主办单位:
培训班名称:
培训内容:
教学起止时间:
培训方式:
考核(考试)方式:
成绩(评语):
办班单位(签章):
教育管理部门认定:
学分: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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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 训 课 程 │ 学 时 │ 考核(试)成绩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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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参加研讨班登记卡
主办单位:
研讨班名称:
研讨专题:
研讨时间:
研讨方式:
(1)讲座名称与内容:
(2)参观考察:
(3)咨询服务:
(4)交流论文:
(5)撰写论文:
主要收获:
办班单位(签章):
教育管理部门认定:
学分:
备注:
四、进修登记卡(含国内外)
指导教师:
进修内容:
进修方式:
进修时间:
进修单位:
进修成果:
考核(考试)形式与时间:
成绩(评语):
考核(考试)负责人签署意见:
教育管理部门认定:
学分:
备注:
五、自学登记卡
辅导教师:
自学课程:
自学内容:
自学方式:
自学时数与进度:
自学成果:
辅导教师考核(评语):
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
教育管理部门认定:
学分:
备注:
六、参加学术活动登记卡
主办单位:
学术活动名称:
学术活动内容:
学术活动方式:
学术活动时间:
主办单位(签章):
教育管理部门认定:
学分:
备注:
七、培养人才登记卡
被培养者:
培养内容:
培养方式:
培养起止时间:
培养效果:
考核负责人签字:
教育管理部门认定:
学分:
备注:

教育培训登记册的使用说明
一、教育培训登记册的使用
1、教育培训登记册的使用对象为全局职工,包括参加继续教育的专业技术人员。(干部:男55岁,女53岁;工人:男50岁,女45岁以上者,可不使用登记册)学历教育不属登记范围。本登记册由个人保存。
2、教育培训登记册的内芯是若干张登记卡。登记卡共有七种。(1)个人情况登记卡(2)参加培训班登记卡(3)参加研讨班登记卡(4)进修登记卡(5)自学登记卡(6)参加学术活动登记卡(7)培养人才登记卡
3、登记卡根据每个人接受教育培训的情况如实填写。个人参加教育培训活动,应及时到所在单位教育主管部门领卡填写,并由教育部门认定入册。
二、登记卡的填写
1、个人情况登记卡是登记册的扉页,每个职工都应填写。
2、现从事专业:系指在现岗上从事的专业。例如某技术人员在大学攻读的是海洋物理专业,现从事计算机应用,则应填写计算机应用专业。
3、掌握语种及熟练程度:熟练程度有两种填写方法,一种是定量的方法。例如:参加过国家级BPT、BFT、TOEFL考试的,应填写该项考试的成绩(分数)与时间。另一种是定性的方法。如听说分为三级:熟练、一般、初级;阅读也分为熟练、一般和初级三级。听说与阅读的熟练程度分别填写。
4、培训方式:可为脱产、半脱产、业余,或面授、函授、自学、电教及其它远距离教学方式。
5、考核(考试)方式:基本上有三种方式,一是笔试、口试;二是写总结、撰写论文;三是实作。
6、成绩(评语):考试的按分数或等级(优、良、及格、不及格)填写,考核的写评语。有结业证的可注明“结业证”。
7、办班单位(签章):盖主办单位公章或由主办单位负责人签字,二者都不能做到时,由学员所在工作部门负责人(如室主任、处长、科长等)签署意见。
8、教育管理部门认定:单位教育管理部门对填写各种卡的人员所填写的内容,经审查无误,盖上“认定专用章”。如内容失实,需指正。
9、学分:待实行学分制以后按标准核定学分。学分制是以学分来表示教学活动的学习量。
10、参加研讨班登记卡,指的是参加局内外举办的有关专业或岗位需要的专题研讨班,研讨班可以是一般的,也可以是高级的。
11、研讨方式,卡中共列了五种。参加研讨者可以视情填写其中相应的一种或几种。例如:参观考察者,填写参观考察的地点及内容;咨询服务者,填写咨询服务的单位和项目;撰写论文者,写出论文的题目。
12、进修登记卡(含国内外)。经批准的出国进修,或到国内有关科研、生产、教学等单位进修者填写此卡。
13、进修方式。指的是为提高技术业务水平而参加的课题研究,撰写论文,听课,或见习、实习等活动方式。
14、自学登记卡:凡符合《国家海洋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中有关自学条款要求的,可填写此卡。
15、参加学术活动登记卡。凡参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学术会议、学术报告、专题讲座、技术交流、考察调研、参观展览等活动者均可填写此登记卡。
16、培养人才登记卡,使用范围:授课,辅导,培养研究生,指导大学生做毕业论文、实习、见习,指导在职人员进修或自学等。
17、培养内容:培养研究生,填写研究生的研究方向,指导论文的题目,指导大学生实习、见习及在职人员进修、自学,填写被指导者学习的内容;指导大学生毕业论文,填写论文题目。
18、培养方式。分讲课、辅导、指导实作或指导论文等,用几种方式,就填几种方式。




关于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认真处理违规进人严格录用考试纪律的通知

人事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认真处理违规进人严格录用考试纪律的通知

人发[2000]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人事劳动)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目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改革已基本完成,工商行政管理所录用公务员工作正在平稳、顺利地进行。最近,有关媒体陆续报道了个别地方趁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人员上划之机,无视有关规定,弄虚作假,违规进人;个别地方工商所公务员录用考试考场出现舞弊行为等问题。虽然这些问题是个别的,但性质严重,人民群众极为不满,社会反响强烈。为确保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目标的实现,切实加强工商行政管理队伍建设,现就严肃人事工作纪律,处理违规进人,严格录用考试纪律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政府人事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深入贯彻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以对党和国家、对人民的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政策,提高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的自觉性。要按照《国务院批转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1998]41号)以及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所录用国家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人发[1999]71号)的规定要求,坚持原则,严格工作程序和条件标准,严把工商行政管理队伍“进口关”。
  在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人员上划中暴露出来的滥用权力、弄虚作假、以权谋私、违规进人以及工商所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出现的舞弊等问题,严重违反了人事工作纪律,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对于这些问题,要高度重视,坚决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对所反映出来的问题,必须认真核查,件件要有着落,确有问题的,必须立即纠正;对于顶风违纪的要从严处理,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二、重申要严格执行国发[1998]41号文件规定的冻结进人时限要求,在此期间,除国家指令性接收的军队转业干部和按计划接收的大学毕业生外,调入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其他人员一律不予承认。凡属于弄虚作假或不按照规定和程序办事,降低标准条件,利用职权为亲属、熟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来的人,无论是在时限前进入的,还是在时限后突击进入的,一经查实,都要坚决予以清退处理。有的人民群众的子女毕业就待业,而有的干部的子女却在上学时就安排了工作,更有甚者还领取工资。对这种不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只顾少数人私利的行为,要坚决查处,绝不手软,让人民群众顺气、服气。
  三、强调要严格执行人发[1999]71号文件的规定,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密组织好录用考试。从报名资格审查到录用,每个环节都要公示,加强群众监督,确保拟录用人员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条件。人事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考场的管理,加强对考生的考场纪律教育。不得在地(市)级以下城市设置考点,对考风、考纪加强监督检查。要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和录用主管机关的有关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考生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录用资格等处罚,对违纪的考试工作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四、加强管理,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队伍管理,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公务员制度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制意识,积极投身改革,自觉依法守法。各有关部门的领导要认真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注意化解矛盾,积极疏导,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以达到稳定大局的要求。
  接此通知后,各地要对暴露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总结教训。对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人员上划和工商所公务员录用考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人事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将对本通知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人  事  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