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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法监司关于人体母乳不能作为商品经营的批复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12 04:15:34  浏览:9352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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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法监司关于人体母乳不能作为商品经营的批复

卫生部法监司


卫生部法监司关于人体母乳不能作为商品经营的批复
卫生部法监司




上海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人体母乳(初乳)能否视为普通食品管理的请示》(沪卫卫监(2000)1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人体母乳不是一般的食品资源,不能作为商品进行生产经营。



200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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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

(2010年2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四条修改为:“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国家对作品的出版、传播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二、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六条:“以著作权出质的,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本决定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根据本决定作修改并对条款顺序作调整后,重新公布。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承接产业转移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承接产业转移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周政办[ 2010 ] 16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周口市承接产业转移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周口市承接产业转移工作考核办法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豫政〔2009〕77号)文件精神, 为强力推进承接产业转移工作,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全面、鼓励上大项目、建立承接产业转移长效机制的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考核,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基本方法,对境内承接产业转移工作进行全面考核。

考核范围、指标

第三条 考评范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黄泛区农场、市直有关单位及个人。

第四条 考评指标和评分标准:

(1)基础分(60分)

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产业转移目标任务的得基础分,完不成的不得分。

(2)加分指标(分值不封顶)

①每超额完成目标任务一个百分点加0.2分;②每承接一个2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加5分;每承接一个3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加7分;每承接一个5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加10分。

(3)保障机制(20分)

①组织领导(5分)。实行领导负责制,建立清晰的产业转移领导架构,有明确的职责分工,一把手亲自负责参与承接产业转移工作,记2分;建立承接产业转移目标责任考评制度,逐级落实目标管理,记1分;将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纳入当地工业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记1分;落实负责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的部门,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记1分。

②政策措施(5分)。根据当地实际制订科学合理的承接产业转移规划和实施方案,记1分;成立专业招商队伍,设立产业转移招商网站,记2分;对产业转移产业集聚区实行“零收费”,对入驻企业不征收地方性收费,记1分;用地指标优先用于产业转移项目用地,保证其建设用地需要,记1分。

③设立专项资金(5分)。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豫政〔2009〕77号)文件精神,市、县都要设立承接产业转移专项资金。每个县(市、区)设立产业转移专项资金不少于100万元,记1分,每增加100万元加1分,最高5分。

④环境优化(5分)。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综合治理责任制,记3分;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建设并发挥作用,记2分。

第五条 对个人的考核程序

由所在单位申报(县市区由政府统一申报),根据承接产业转移资金额度和服务承接产业转移情况,由承接产业转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定。

考核程序、方法

第六条 成立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工信局局长任副组长的承接产业转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各项考核工作。具体工作由市承接产业转移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组成员由市工信局、商务局、财政局、发改委、监察局、人社局等成员单位组成。

第七条 考核程序、方法:考核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底考核相结合、实地查看与现场打分相结合的方式。首先组织自评,每年1月底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黄泛区农场和市直相关部门按本《办法》考核内容要求,形成上一年度产业转移工作情况书面自评材料,并填写相关目标责任考核评分表,将工作总结和自评情况书面分别报送市承接产业转移办公室;市承接产业转移办公室按照考评细则,组织考核组对各考评单位产业转移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后综合排序,其结果报市承接产业转移领导小组研究评定;评定结果报市政府研究确定。

第八条 考核结果应用

1、对完成年度承接产业转移目标任务的县市区,市政府给予通报表彰;对考评分数在前六名的县市区分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资金奖励并颁发奖牌;对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市政府给予通报批评。

2、对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评选出30名先进个人,其中,县市区20名、市直部门10名,市政府给予通报表彰,颁发证书并给予5000元的物质奖励。

3、对在考评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取消有关表彰奖励和当年参加市综合性评优活动的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在全市工业大会上隆重表彰。

5、本年度奖励资金从市工业结构调整奖励结余资金中解决。

附 则

第九条 本办法由市承接产业转移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