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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13 07:29:34  浏览:9441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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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

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政府


铜川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




  药王山大景区是我市打造全国养生休闲保健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药王山大景区,市政府决定:在药王山大景区规划编制期间,暂停大景区规划控制区内一切建设活动。药王山大景区规划控制区范围:东至惠塬水泥生产工业园区、采石区用地西界,南临富平界,西至包茂高速公路,北至孙塬镇区北界,控制面积约25平方公里。
  在药王山大景区规划编制期间,停止大景区规划控制区内所有建设项目的审批。严禁新开工建设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在控制区内私搭乱建。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待药王山大景区规划批准后由市级规划部门统筹考虑。对擅自进行规划审批、建设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景区发展急需建设的基础设施、防灾减灾、污染治理等工程项目,须先报市规划局审查,经药王山大景区建设模块推进办公室同意,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按程序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耀州区政府负责药王山大景区规划控制区内建设行为的监督管理及违规查处工作。要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规建设行为,为药王山大景区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


市长:王莉霞
二O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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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管理细则》的通知

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管理细则》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7〕281号 2007年12月3日


《西安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管理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管理细则

为进一步提高市政府工作效率,提高市政府常务会议效能,理顺会议办理程序,实现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制定本细则。
一、会议的组成
市政府常务会议由市长、副市长、咨询员、市长助理、秘书长组成。
市政府常务会议由市长召集和主持。根据需要,可由市长委托常务副市长主持。
市政府常务会议组成人员之外的其他市政府党组成员、西安警备区司令员、市政府副秘书长列席会议。
根据议题需要,相关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可列席会议。特殊情况下,可邀请市委有关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纪委、人民团体以及新闻媒体列席会议。
议题拟列席单位的名单由议题主办单位提出,经市政府办公厅审核后,报市长确定。
二、会议的任务
市政府常务会议主要讨论事关市政府工作全局的问题,或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必须由市政府议决的重大事项。其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和研究贯彻国务院、省政府的重要指示和决定;
(二)讨论通过报请省政府审定的重要事项;
(三)讨论通过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议案和地方性法规(草案);
(四)讨论通过市人民政府发布的重要决定、命令和地方性行政规章;
(五)讨论审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年度计划、预决算与执行情况;
(六)讨论决定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的重大请示和报告事项;
(七)讨论和决定人事任免和奖惩事项;
(八)审定市政府全体会议议程;
(九)讨论和通报市政府工作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会议的议题
(一)议题提出
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的议题由市长、副市长、咨询员、市长助理、秘书长提出。
凡市政府已有原则规定或市长和分管副市长职权范围内能解决的事项、分管副市长之间能够协调解决的事项、主管部门能够通过协调解决的事项一般不列入会议。
(二)议题协调
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的议题,主办单位要在会前通过召开协调会等形式征求有关区县政府、部门和单位的意见,意见有分歧的,须报请分管秘书长以及分管市长协调并提出明确处理意见。
(三)汇报材料
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的议题,除正式文件外,汇报单位还需提供简明扼要的汇报材料。
汇报材料的内容一般包括:该议题的背景或缘由、主要内容、需市政府解决或审定的问题、政策依据、可供选择的决策方案、议题协调中的分歧意见等。
汇报材料一般应分为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字数一般不超过3000字。材料首页左上角标明“市政府常务会议汇报材料”字样,正文之前不列主送单位,落款加盖主办单位印章。
汇报材料需经分管秘书长审核,报分管市长审定后送办公厅汇总。
(四)议题审定
市政府办公厅每周汇总一次拟上常务会议讨论的议题,根据议题准备是否充分和事项的轻重缓急,提出上会议题及会议时间,经秘书长审核后,报市长审定。
已确定的上会议题,分管副市长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该议题原则上改在下一次会议讨论。
需列入下周常务会议的议题,正式文件和汇报材料一般应在会前7天(星期四以前)送至办公厅秘书一处,未送达的一般不安排下周上会。
在常务会议不能按时召开和议题积压较多的情况下,办公厅应随时向秘书长报告并提出安排意见。
(五)议题撤销
根据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对于可以不列入常务会议审议的议题,经秘书长审核并报市长同意后,可撤销议题。
四、会议的组织
(一)市政府常务会议实行例会制度,一般每周召开一次,时间一般定为星期四上午。常务会议由办公厅组织。
(二)会议议题一经确定,主办单位需在会前2天将上会材料按标准格式印制60份(或按要求份数)送至市政府办公厅,办公厅在会前分送有关领导审阅。
(三)接到会议通知后,与会单位要在会前1天到办公厅领取会议材料,提前对议题进行认真审阅;按要求在会前上报参加会议人员名单,由会议秘书将人员出席情况整理后,向秘书长和会议主持人报告。
(四)市政府常务会议实行候会制度。办公厅根据议题内容预计汇报和讨论的时间,列席人员应根据会议通知的时间分批到候会室候会。待进行下个议题时,由会议工作人员及时组织入会,以保证会议有条不紊地进行。
五、会议纪要
(一)市政府常务会议由会议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并进行录音,会议记录要完整、准确、字迹清楚。
(二)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应内容准确,文字简练,便于执行和操作。会议纪要由会议秘书起草,经办公厅和秘书长审核后,报市长(或会议主持人)审定签发。
(三)市政府常务会议结束后,会议秘书要及时将会议讨论的文件、签到单、会议纪要、会议记录等文件立卷存档。
(四)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宜于公开的,应及时公开。需报道的新闻稿须经分管副秘书长审阅,由秘书长审定,如有需要报市长审定。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人员必须按规定和程序到会。
严格控制与会人员,会前议题协调中已达成一致意见的,相关部门一般不再列席会议。
汇报和列席单位均由主要负责人参会,汇报单位可酌带1~2名助手,其他列席单位不得带随员。参会单位主要负责人因故不能按时列席会议的,须向市长请假并报告市政府办公厅,请假要说明不能到会的原因及委派谁代为参加。市政府督查室每季度对区县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的情况进行一次通报。
市政府办公厅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要严格按要求参会,并根据议题要求候会,会议通知中未规定参会的,不得到会。列席相关议题的办公厅业务处室须由主要负责人参会,主要负责人因故不能参加的,须向秘书长请假。
(二)参加会议人员要遵守会议纪律,按时到会,不得迟到、早退。会议进行期间,与会人员不要随意交谈和走动,不要办理与会议无关的事项。
为保证集中时间和精力开好常务会议,会议期间一般不要请参会领导接待来客、接听电话和送阅文件。如有紧急事务找有关领导,应先同会议工作人员联系。
(三)会议列席人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会议讨论的文件、材料涉密的,会后原则上退回。如工作需要带回使用,须经秘书长批准,并妥为保管。会议讨论过程和决定的重要事项,不得擅自向外泄露,议定的事项以会议纪要或其他正式文件为准。
(四)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的事项和部署的工作,由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督办落实,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各有关单位必须坚决贯彻,迅速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关于进一步密切在气候变化方面合作的联合声明

中国 澳大利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关于进一步密切在气候变化方面合作的联合声明

(2008年4月10日)


中国和澳大利亚高度重视气候变化问题,愿加强合作共同应对气候变化挑战。

双方重申对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简称《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的承诺,再次强调发达国家应根据“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和各自能力以及“巴厘路线图”,在2012年后继续率先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并协助发展中国家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

中澳双方认识到应加强谈判以实现“巴厘路线图”规定的时间表,双方将在即将举行的相关双边和多边论坛中密切合作,支持《公约》下的谈判。

中澳双方在气候变化方面有许多共同点。双方的伙伴关系和合作将集中于比较优势和共同利益,从而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做出贡献。

双方同意通过加强部长级政策对话,以及开发执行协助双方应对气候变化的互惠互利的实质性项目强化务实合作,促进更紧密气候变化合作。

基于两国开展更紧密气候变化合作的精神,双方重申对中澳洁净煤技术联合协调小组工作的支持。

两国认为减少毁林排放应作为未来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的一个方面,重申对中国于2007年9月在悉尼亚太经合组织会议上倡议发起的亚太森林恢复和可持续管理网络的支持。

中澳更紧密气候变化合作的初步领域:

1.更紧密政策对话

中澳双方与其他各方在《公约》第13次缔约方会议上共同努力,达成了关于未来应对气候变化国际框架的“巴厘路线图”。双方将在《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的指导下,继续共同努力推动气候变化谈判和相关国际合作。

为此,双方同意在现有气候变化机制基础上,举行年度部长级会议,加强双方在气候变化方面的经常性政策对话、合作和协调。第一次部长级会议将由澳方于2008年下半年举办。

2.扩展中澳气候变化伙伴关系

中澳拥有成功的双边气候变化伙伴关系,这一伙伴关系汇聚了双方工业、科学和相关政府部门的资源和专家。

双方重申对已达成的合作项目的承诺,同意进一步扩展务实项目活动,尤其是在能力建设、可再生能源技术、能效、甲烷回收利用、气候变化和农业、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适应气候变化和气候变化科学等方面。

3.开发清洁能源

中澳将合作开发低排放技术,协助两国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尽可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并满足两国对清洁发电技术不断增长的需要。

两国对目前双方在亚太清洁发展和气候伙伴计划、中澳洁净煤技术联合协调小组和双边气候变化伙伴关系有关领域内开展的合作表示欢迎。

中方欢迎澳方再次重申将向中澳洁净煤技术联合协调小组投入2000万澳元的承诺。